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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执法 打造“无欠薪义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29  浏览次数:678
核心提示:http://www.xihaoke.com文章来自稠州论坛背景:1、义乌(未旧村改造)的农村,大部分已经十几年未允许建房,意味着十几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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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自稠州论坛
    背景:
1、义乌(未旧村改造)的农村,大部分已经十几年未允许建房,意味着十几年前还在读小学的人,现在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有的还兄弟几个,结果一家八九口人,挤在十几二十平方的屋里,但是政府不允许自建房;
2、义乌城区周边的农村都已经改造,有的已经十年以上,房租平均十几万一年;
3、现在政府规定,农民不允许自建房,要统一到市政府建设好的“集聚区”居住,是“高层”,而且房子是由政府统一建的,未投标,平均价格3000-3500一平方(号称:绿城品质),老百姓没得选;
4、土地征用费大约66元一个平方;
毫无疑问,所谓“集聚区”,是利益集团的敛财工具,不投标,造价那么高,绿城是什么企业?为什么不允许自建?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在自己的杂基地上建房的权利被没收了,而且土地被迫以白菜价征用,利益谁得?利益集团赤裸裸抢夺农民的土地,按现在的村改性质,一户人家得到三到五套高层住宅,那么请问:
1、以后的物业费怎么办?
2、以后的房产税怎么办?
3、以后的遗产税怎么办?
4、3000+的造价没钱怎么办?卖房,好了,卖一套可能还不够造一套,人家商品房才卖3000一平,可是我们自己的地上却要3000+,什么绿城高品质,就算真的高品质,ZF可以逼着骑三轮的买奔驰吗?为什么不能让他选QQ?
在没有解决这么多怎么办之前,就忽悠老百姓上高层?现在已经旧改的四层办,上面的怎么办都不成问题,房产是永久的(没有70年之说),可继承,不交税,除了没证不能抵押,其它问题都不存在,自己造,一户人家造好也就七八十万,再没钱卖一间也差不多了,而新政策却要卖掉一半,哪个好一目了然。
有的人在说土地不够,那么有一个问题,公民的享有的权利是不是一样的,旧改好的已经多收了N年的房租了,现在要吃亏的人再贡献土地,这样可行吗?作贡献也要自愿才行吧?政策应该给予后改的已经吃了亏的百姓更多的补偿,这样才是公平公正的,真不知道那些“高层”好的人是怎么想的,想来也是屁股决定脑袋,是利益所致吧。r>旧改无论改或不改,都是ZF乐意看到的,
改,去“集聚区”,那是他们的敛财工具,是利益定向输送,而且廉价得到农民的土地;
不改,去买商品房吧,又会推高房价,必然又会推高地价,结果还是把利益送给官商联系紧密的房产公司;
买不起房,住房环境差,这些都不是官员们的问题,当官的(有决策权的)谁的住房环境差的?
“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百姓的日子好不好过谁来理?
千百年来,农民都可以在自己杂基地上建设自己的房屋,可是新中国新社会,这个权利被剥夺了,先改成
审批、规划下建设,那好歹也可以自己建设,现在更进一步,规定必须由谁建设,而且价格都规定好了,必须
按那个价格,连选择权都没有了,
接下来:你要买车,必须买哪个厂造的?
接下来:你要买菜,必须买哪个大棚种的,自己不准种
接下来:你不用烧饭了,必须到指定餐厅吃,而且价格都定好了
再接下来,你用什么牌子的安全套、做爱用什么姿势都给你规定好了,以后百姓省心了,
因为不用选择,也没有选择
 
 
 
 
文章来自稠州论坛
    背景:
1、义乌(未旧村改造)的农村,大部分已经十几年未允许建房,意味着十几年前还在读小学的人,现在已经到了结婚生子的年龄,有的还兄弟几个,结果一家八九口人,挤在十几二十平方的屋里,但是政府不允许自建房;
2、义乌城区周边的农村都已经改造,有的已经十年以上,房租平均十几万一年;
3、现在政府规定,农民不允许自建房,要统一到市政府建设好的“集聚区”居住,是“高层”,而且房子是由政府统一建的,未投标,平均价格3000-3500一平方(号称:绿城品质),老百姓没得选;
4、土地征用费大约66元一个平方;
毫无疑问,所谓“集聚区”,是利益集团的敛财工具,不投标,造价那么高,绿城是什么企业?为什么不允许自建?中国农民千百年来在自己的杂基地上建房的权利被没收了,而且土地被迫以白菜价征用,利益谁得?利益集团赤裸裸抢夺农民的土地,按现在的村改性质,一户人家得到三到五套高层住宅,那么请问:
1、以后的物业费怎么办?
2、以后的房产税怎么办?
3、以后的遗产税怎么办?
4、3000+的造价没钱怎么办?卖房,好了,卖一套可能还不够造一套,人家商品房才卖3000一平,可是我们自己的地上却要3000+,什么绿城高品质,就算真的高品质,ZF可以逼着骑三轮的买奔驰吗?为什么不能让他选QQ?
在没有解决这么多怎么办之前,就忽悠老百姓上高层?现在已经旧改的四层办,上面的怎么办都不成问题,房产是永久的(没有70年之说),可继承,不交税,除了没证不能抵押,其它问题都不存在,自己造,一户人家造好也就七八十万,再没钱卖一间也差不多了,而新政策却要卖掉一半,哪个好一目了然。
有的人在说土地不够,那么有一个问题,公民的享有的权利是不是一样的,旧改好的已经多收了N年的房租了,现在要吃亏的人再贡献土地,这样可行吗?作贡献也要自愿才行吧?政策应该给予后改的已经吃了亏的百姓更多的补偿,这样才是公平公正的,真不知道那些“高层”好的人是怎么想的,想来也是屁股决定脑袋,是利益所致吧。r>旧改无论改或不改,都是ZF乐意看到的,
改,去“集聚区”,那是他们的敛财工具,是利益定向输送,而且廉价得到农民的土地;
不改,去买商品房吧,又会推高房价,必然又会推高地价,结果还是把利益送给官商联系紧密的房产公司;
买不起房,住房环境差,这些都不是官员们的问题,当官的(有决策权的)谁的住房环境差的?
“为人民服务”变成了“为人民币服务”,百姓的日子好不好过谁来理?
千百年来,农民都可以在自己杂基地上建设自己的房屋,可是新中国新社会,这个权利被剥夺了,先改成
审批、规划下建设,那好歹也可以自己建设,现在更进一步,规定必须由谁建设,而且价格都规定好了,必须
按那个价格,连选择权都没有了,
接下来:你要买车,必须买哪个厂造的?
接下来:你要买菜,必须买哪个大棚种的,自己不准种
接下来:你不用烧饭了,必须到指定餐厅吃,而且价格都定好了
再接下来,你用什么牌子的安全套、做爱用什么姿势都给你规定好了,以后百姓省心了,
因为不用选择,也没有选择
 
 
 
 
恶意欠薪者“一跑了之”将面临刑罚和罚款

  本报讯从本月1日起至2015年2月5日,市人力社保局将联合公安、住建、交通、水务、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总工会等职能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以下简称专项检查)。

  使用农民工的用人单位

  为专项检查重点

  据了解,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设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是否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报酬、是否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是否存在恶意欠薪逃逸行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等与农民工利益切实相关的一些实际问题均属于本次检查的内容。

  根据工作安排,此次专项检查分宣传自查、执法检查、分析总结三个阶段开展。为确保专项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期间,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将集中力量对一些重点检查对象进行地毯式排查,逐户走访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积极打造“无欠薪义乌”。

  八部门联合执法

  检查期间,各镇街和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协调配合力度,严肃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予以公开曝光。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市公安局将提前介入处理。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各行政主管部门将加大处罚力度,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相关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在联合执法行动中,参与的八个部门各司其职,紧密协作。其中,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及时进行调查,依法作出行政处理或处罚,对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局负责处理有关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并协助处理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住建、交通、水务等部门参加对本行业的执法检查,并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市场监管局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行为。

  处理“欠薪跑路者”有法可依

  从去年1月23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根据《刑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恶意欠薪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种种迹象表明,“恶意欠薪”者再无任何侥幸可言,“一跑了之”将面临刑罚和罚款。据悉,去年以来,我市已有12名企业主因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刑。

  在此,人力社保部门提醒广大务工人员,如遭遇老板欠薪逃匿时,可通过正规的合法途径进行投诉举报,表达合理诉求,千万别采取过激的行为讨薪,以免由受害者演变成“施害者”。同时,为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专项检查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应急呼叫电话“96309”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3-04-2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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